在
司法机关进行
强制执行程序之际,通常情况下法院需要事先就此征得
诉讼投诉方(即原告)的许可。
这类行为是法律规定的既定程序之一,其目的在于确保诉讼投诉方获得充分的知情权。
总体而言,法院在实际实施
强制执行措施之前,会先行向原告进行详细的信息传达,即披露有关
强制执行工作进度及其所有相关事宜的信息,使其能够准确掌握
案件执行的具体情况。
然而,在实际操作层面上,通知方式以及具体的时间点可能因为特定事例事件的特殊性以及法院内部工作流程的[具体]安排等等因素而有所差异。
若原告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已经向法庭提供了有效的联系方式,那么法院将有责任运用各种可能的联系手段,如电话、短消息、电子邮件或纸质信函等形式,与原告保持密切的沟通联系。
当然,作为
当事人的原告同样有权主动寻求法院关于案件执行状况的最新信息。
总之,向原告发送通知是为了确保后者能够实时掌握案件执行的整个过程以及最新进展,从而更好地配合法院的工作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