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囯现行法律制度之下,夫妻双方自愿
解除婚姻关系并不能够在同一天内完成所有相关手续。
首先,双方必须签署一份详尽的书面
离婚协议并在此基础上对子女抚育、
财产分配以及
债务清偿等诸多事宜达成共识。
接下来,他们还需要亲自前往当地
婚姻登记处提交
离婚登记申请。
在该机构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算的第三十个自然日之内,若任何一方出于不同意
离婚的原因撤回此项申请,也是完全合法有效的。
而当这三十个自然日的时限期满之后,夫妻两边都应再次亲自前往婚姻登记部门
办理离婚证书的领取手续。
如果其中任意一方没有提出申请或者提出申请但未得到批准,那么将被视为其已经主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因此,尽管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但仍然需要遵守相关的时限限制与程序规定,这样才能确保
离婚过程的合法性与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