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未成年人群体间发生的
斗殴行为所导致的
轻伤与重伤的评估及判断,应严格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进行。
轻伤乃是指造成受害者的肢体或容貌产生一定程度的损害,进而威胁到听觉、视觉乃至其他器官的正常功能,或者对
受害人的身体健康构成中等程度以上危害的损伤,具体表现为
轻伤一级及
轻伤二级两种情形。
而重伤则是指使受害者的肢体受到永久性残损,使得正常外貌荡然无存,或者完全丧失听力、视力,以及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对受害人的身体健康构成重达较大程度以上危害的损伤,包含重伤一级和
重伤二级两大类型。
至于如何具体评估,需交由具备相应资质认证的
司法鉴定机构,结合受害者身体上的各类损伤情况,诸如伤口的长度及其深度、各器官功能受损的实际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且深入的分析与评估。
对于涉及
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尽管在法律责任的承担过程中会充分考虑到涉案人员的年龄等相关因素,然而这并不会影响到对伤害程度的客观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