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而言,
提出诉讼请求启动
离婚程序后,法院须于七天内完成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如决定
立案,将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向被告发出
起诉状副本,而被告则应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
答辩状。
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后,同样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原告发放答辩状副本。
立案至发送
传票之间所需的时间,相对稳定地在一至两个月左右徘徊,然而实际耗时还会受到法院案件数量、送达方式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产生波动。
若被告无法适当接收函件导致下落不明,法院有可能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此时
公告期长达六十日,故此整个流程的用时势必更为冗长。
另外,倘若案件较为复杂且牵涉多轮调解乃至
证据调查过程,传票发放的相应延误亦难以避免。
然而总结来看,这并非是一个能够精确预知的时间标准,必须结合多种变量进行综合评估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