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的合同并不会持续保持不确定性的状态。
效力待定的合同涵盖了诸如因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而订立的合同,以及因无权
代理人缺乏
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等种类。
在满足特定的条件或者到达一定期限之后,这些
合同的效力便会明确。
举例来说,对于由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而言,只要获得
法定代理人的确认和许可,那么这份合同就能够生效。
至于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除非得到被代理人的追认,否则对被代理人并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在这种情况下,相对人有权要求被代理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进行追认。
如果被代理人没有提出任何异议的回应,则应视为他拒绝承认此份合同。
在此之前,评估合同的善意相对人享有
合同撤销的权利。
综上所述,效力待定的合同在一段时间后必定将以有效或无效的形式明确下来,绝非保持长期的不确定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