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重婚状态下
子女抚养权的决策原则,通常综合考虑到诸多实际情况,包括孩子的年岁、双亲的看护能力与
抚养条件等等方面。
首先,尚未达到两周岁的幼儿,法院通常会将其交由母亲进行照顾与养育;而对于已经超过两周岁的孩子,若父母双方未能就抚养问题达成共识,那么,法院将依据实际情况并依照遵循保护
未成年人身心利益最大原则的前提下进行裁决;此外,若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则应充分尊重他们的个人意愿。
特别要指出的是,若任何一方具备稳定的经济收入、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以及健康的身体状况等优势,这无疑将有助于他们在
争夺抚养权的过程中占据有利地位。
同时,法院亦会关注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的
探视权利,以确保他们能够保持与孩子之间的亲情联系。
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重婚行为本身即为
非法行为,这可能会对
抚养权的最终归属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无论如何,孩子的权益永远都是我们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所应优先考虑的核心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