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离婚手续办理地点的选择问题,通常遵从以下基本原则进行判断:若系通过自主协定
办理离婚事项,则双方
当事人必须共同前往各自的常驻
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并
申请离婚登记手续。
另一方面,倘若采用的是
诉讼方式
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原则上应由被告所在地区的人
民法院行使司法
管辖权。
然而实际情况中,若被告的常驻住所地与其主要生活区域存在差异时,则由被告主要生活区域的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此案。
以富有江南风情的杭州市为例,若其市内两对夫妇的户籍均不在本城,那么理论上讲他们无法在此地以双方协商方式处理离婚事宜。
但是值得指出的是,如果被告在杭州已连续生活达一整年内,且具有相关的
居住证明(例如居住许可证),按照惯例,原告诉讼人可向杭州相应属区的法院发起
离婚诉讼。
请注意,在您开始
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务必先将相关的证件及文件缮备完备,这样才能
保证你在这个过程中的顺利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