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经公证
遗嘱所确立的房产传承,如房屋管理机构未能及时完成
过户,那么便构成
违法并丧失了其有效性。
公证遗嘱具备着无可抗辩性的
法律效力,不仅对立嘱人和
继承人具有约束力,更对国家法律秩序产生影响。
只要遗嘱合乎法律规定且具备有效性,继承人自然有资格根据该遗嘱将房产作为
继承财产收入囊中。
如果房管局在过户过程中遇到了程序流程或是资料提交方面的难题,通常情况下,继承人应准备好公证遗嘱、被继承人的离世证书、继承人的
身份证明、以及房产所有权证明等相关文件。
倘若房管局并未给出合理的拒绝理由,继承人首先应该尝试与房管局进行充分而详细的沟通,探究其拒绝办理过户的具体缘由及其基础法律依据。
若经协调后仍未解决问题,继承人可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
申诉,或者采取较为严肃的
行政诉讼手段,敦促房管局履行法定职责,竭尽全力为他们办理
房屋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