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夫妻离婚的过程中,对于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需要综合众多因素进行深入分析与裁定。
首先应考虑的是孩子的年龄段,对未满两周岁的幼儿而言,原则上应判归其母进行直接
抚养;然而,两至八岁的儿童在决定其
抚养权归属时,将依照以最有利于维护
未成年人权益的原则进行裁判,其中重点考量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文化素质以及教育能力等等多个方面。
至于年满八周岁的少年儿童,则需充分尊重他们自身的意愿。
若双方在各项条件相当的情况下同时表达出愿意抚养子女的意愿,法院将会依此为依据,全面权衡并判断哪位父母能够为孩子创造更为稳定、健康、有益的成长环境。
此外,如有任何一方存在明显不良的个人嗜好、患有严重疾病或出现其他可能对子女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的具体情况,他们在
争取子女抚养权的过程中通常会面临较大困难。
最后必须申明的是,法律的初衷在于全力保障每一个孩子的合法权益及其健康发展,力求让他们在健全的家庭环境中得到良好的培育和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