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司法制度中,
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
抚养费用支付期限通常截止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然而,若存在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但仍然无法自立生活的情况,例如,正在接受高等教育阶段(包括本科及以上学历),则其父母依然负有
扶养义务。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关于成年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用问题,并不是由父母依法必须承担。
这需要考虑诸多因素,如父母所能承受的经济压力、子女实际所需的学习费用及其所处地区的社会经济状况等等。
如果父母具备能力并且有意愿提供相应款项支持,那么自然无需质疑;反之,若父母无力承担或不愿支付相关费用,子女也难以通过任何形式进行强行索求。
总的来说,对于离婚家庭子女在大学阶段的抚养费用问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的分析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