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涉及银行借贷业务中的
担保方,负有不可忽视的职责与责任。
从法律角度来看,
担保人需担负起
借款人无法按照约定时间及金额全额
偿还贷款本息时,代替其履行偿债义务的重任。
此种责任形式被称之为“连带
保证责任”或者“一般保证责任”。
在连带保证责任的框架内,银行拥有直接向担保人索求
债务清偿的权利,无需先行向借款人进行
追讨。
然而,在一般保证责任的情况下,只有当银行对借款人采取了所有合法途径后仍未能实现债权时,才能要求担保人履行还款义务。
担保人所肩负的其他义务还包括:科学且合理地审查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以及信用状况;在
担保期限内,密切关注借款人的还款动态;如发现借款人出现可能影响还款的重大变动,应当立即通知银行。
总而言之,担任担保人须审慎行事,明确自身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
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