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赔偿专题 > 刑拘无罪释放赔偿义务机关怎么处理

刑拘无罪释放赔偿义务机关怎么处理

被拘留者得以无罪释放,则负责进行赔偿的政府机构即为制定该拘留决定的部门。
通常来讲,倘若该逮捕行为乃由公安局展开发挥,那么负责赔偿的政府机构便是公安局;而若是由检察院行使权力实施的拘留,则负责赔偿的政府机构便为检察院。
赔偿申请人首先需向赔偿责任政府机构提交赔偿申请。
赔偿责任政府机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做出是否赔偿的决策。
若赔偿责任政府机构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是否赔偿的决策,或赔偿申请人对于赔偿的方式、项目及金额持有异议,可于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赔偿责任政府机构申请复议。
如对复议结果仍存疑虑或复议机关逾期未做决定,申请人还可向复议机关所在地区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最终赔偿决定。
最新修订:2024-10-0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