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绝大部分场景之下,如果场所已经进行了清晰明确的提示要求“请勿寄存贵重物品”,并且在此前提下寄存人依旧选择将财物放置此处并最终造成遗失,该场所有可能会采取适度程度的减轻或者全然豁免其所应负之
赔偿责任。
但是,这个观点并不意味着场所有权彻底免除所有的赔偿责任。
从法律层面来看,作为场所的提供者,他们仍然具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
假如能够证明场所方面存在着严重的过失行为,例如保管设施存在显著的缺陷、管理工作混乱无序等等,即使已经出现了上述的提示
警告,也不能排除其需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可能性。
然而,如果寄存人能够证明自身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而场所方面却未能履行其基本的保障职责,那么场所方面就很可能需要承担更大比例乃至全部的赔偿责任。
至于具体的
赔偿比例以及金额,则需要结合多种因素,根据相关的法律
法规以及双方所提交的
证据材料来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