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
刑法规定了对
重婚罪的
刑事责任追究其法定时效为五年。
然而,倘若该
犯罪行为发生在五年前,并在其后历经五年期间未能被
司法机关察觉的话,那么通常情况下法律对此类案件的
追责期已超过,司法系统将不会再予以
立案。
但是,如果在这五年中有
追诉时效的延长或者中断情况出现,那么司法机关仍然具备立案的可能性。
关于追诉时效的延长方面,例如如果
犯罪分子在受到追究时采取逃跑、规避或抵赖等手段躲避侦查或审判,那么追诉时效将会得到相应地延续。
至于追诉时效的中断,则可能是指在
追究责任的时间段内再度实施其他犯罪行为,在此情况下,原先针对前次犯罪所设定的
追诉期限应自新罪行发生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然而,最终能否立案还需根据具体案情以及相关
证据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