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已经进行了审判且判定
不允许离婚或是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的
离婚案件,如无新的情况或依据,则原告在六个月之内再次
提出诉讼请求的,将不予受理。
然而,当出现新的情况或者新的理由时,则不受这六个月期限的限制。
例如,被告存在严重的过错行为,或者夫妻之间的关系急剧恶化等。
此外,如果原告是在
一审判决生效之后的六个月内提起
第二次离婚诉讼,那么法院通常会更加谨慎地审查双方之间的感情是否确实已经破裂。
在准备进行第二次
离婚诉讼的过程中,我们强烈建议您收集能够证明
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
证据,以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