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的情况下,以种种借口借钱却拒不归还并不一定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是以
非法占有所实施的
犯罪行为,其构成要素需涵盖虚构事实或向他人隐瞒真实情况来获取规模相当之公私财产。
若
借款人在借款之时便无偿还
债务之意,且通过
欺诈手段获取了借款,如编造
虚假的
借款用途、
伪造还款能力等,当其所获金额达到了一定的标准(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一般而言在三千元到一万元以上),则有可能被认定为诈骗罪。
但是,若是由于借款人自身经济状况陡然恶化等不可预知的客观因素导致无法如期还款,且在借款过程中并未存在任何欺诈意图,那么这通常会被视为一种
民事借贷纠纷,出借方可以通过
民事诉讼程序来
追讨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