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轻伤案件得到
受害人谅解之后,的确有可能性不予向检察机关提出
公诉,但必须强调这并不是一种必然结果。
这一切都要取决于每起案件的独特情形和相关事实。
在实际的法律工作中,获得受害者的原谅往往是衡量罪行轻重的一个关键因素。
若
犯罪行为本身并不严重,同时罪犯也展现出了真诚的悔过态度,并且其对社会所带来的危害程度较低,那么法院便有可能根据这些因素,结合公安机关的全面评估,做出不
起诉的决定。
然而,如果案件涉及到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例如
累犯、涉黑涉恶、多名
共犯中的首要分子等等,即便已经得到了受害者的谅解,仍然有可能需要将案件提交给检察机关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
提起公诉。
同样地,检察机关在对案情进行审查决策过程中,也会依据整个案件的全部情况,来决定是否启动公诉程序。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谅解仅仅是影响
案件处理的众多因素之一,而绝非唯一的决定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