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诉讼案件中,通常而言,不得随意查阅属于配偶隐私范畴的手机微信账单信息。
然而,若是具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例如对其配偶是否存在隐匿或转移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积累的
共有财产等行为产生疑虑时,
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进行相关的调查取证工作。
法院将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并最终做出是否批准该申请的决定。
若经法院许可,则应当按照既定法定程序展开相应的调查工作。
值得留意的是,申请人务必对此提交充足的初步
证据予以证明,以确保存在相应可供调查的可能性,否则其申请很可能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此外,未经授权擅自获取配偶手机微信账单信息的行为,可能构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从而导致所取得的证据无效,并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追究。
总的来说,能否获得手机微信账单的查阅权限,完全取决于具体案情的复杂程度以及法院的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