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财产损失,要及时对车辆维修和车载物品损失进行评估,保留好维修清单、购买物品的发票等,以确定实际修复或重置成本。
(二)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要妥善保管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票据等,准确记录误工时间和护理情况,如有必要可让单位开具收入证明。
(三)若构成伤残或致人死亡,要按照规定申请伤残鉴定,依据相关标准计算相应赔偿金。
(四)对于交通费、营养费等,同样要保留好票据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