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来看,一旦借贷协议规定的偿还日期届满,作为
债权人的出借方便拥有向欠款方展开偿债追索的权利。
然而,倘若双方并未就还款期限达成明确共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出借方仍然可行使自身权益,随时对借款方提出在合理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要求。
对于是否应当在三个月之后进行催讨这一问题,其答案关键在于借款当时双方是否已作出约定。
假如双方已经协商确定还款日期为三个月,那么在该日期届满之际,出借方采取催讨行动无疑是合情合理且合法的。
但是,如果双方并未就还款期限达成任何共识,那么即便在三个月之后开展催讨工作也并非不可行,只不过在此之前,出借方应该给予借款方一定的准备时间。
值得强调的是,在实施催讨行为的过程中,必须注重方式方法,避免采用威胁、恐吓等非法手段。
与此同时,务必妥善保存所有与催讨有关的
证据材料,以便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
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