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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条件可提起损害债权人之诉

李* 湖南-长沙 债务债权咨询 2026.01.26 00:16:33 430人阅读

哪些条件可提起损害债权人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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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认自身债权人身份。要保证与债务人有真实、合法且已到清偿期的债权债务关系,可通过合同、借据等凭证证明。
(二)收集债务人有害债权行为的证据。比如无偿转让财产的协议、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的交易记录等,以此证明债务人行为致其责任财产减少,影响债权实现。
(三)证明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恶意。可从交易价格、交易双方关系等方面收集证据,若第三人受让财产时为善意则难以构成此诉。
(四)证明债权受损情况。提供自身债权无法得到全部或部分清偿的证据,如催款记录、债务人财产状况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026-01-26 07:5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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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告须是债权人,和债务人有合法债权债务关系,债权真实合法且已到清偿期。
2.债务人做了有害债权的事,像无偿或低价转让财产,让自己财产减少,影响债权人实现债权。
3.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若第三人受让时善意,通常不构成此诉。
4.债权人债权因债务人行为受损,无法全部或部分受偿。
满足这些条件,债权人能走民事诉讼程序起诉,维护自身权益。

2026-01-26 06:05: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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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债权人满足原告为合法且已届清偿期债权的债权人、债务人实施有害债权行为、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存在恶意、债权人债权因债务人行为受损这四个条件,可依民事诉讼程序提起损害债权人之诉维护权益。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损害债权人之诉的提起有严格条件限制。债权人作为原告,其债权必须真实、合法且已到清偿期,这是启动诉讼的基础。债务人实施诸如无偿转让财产、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等有害债权的行为,造成责任财产减少,影响债权实现,这是关键因素。同时,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恶意也是构成此诉的要件,若第三人善意受让财产,通常不构成该诉。并且,债权人的债权确实因债务人行为受到损害,无法得到全部或部分清偿。当这些条件都满足时,债权人就能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在债权债务关系中遇到类似问题,不确定是否符合提起损害债权人之诉的条件,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26 04:24: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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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提起损害债权人之诉,需同时满足主体、行为、主观、结果四项条件。主体上,原告必须是与债务人存在真实、合法且已届清偿期债权债务关系的债权人。行为方面,债务人实施了诸如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等有害债权的行为,致使其责任财产减少,影响债权实现。主观上,债务人和第三人需存在恶意,若第三人受让财产时为善意,通常不构成此诉。结果上,债权人的债权因债务人行为受到损害,无法得到全部或部分清偿。

满足这些条件后,债权人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权益。建议债权人及时收集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有害行为、对方主观恶意及自身债权受损等相关证据,为诉讼做好准备。

2026-01-26 03:06: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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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原告资格方面,只有与债务人有合法债权债务关系的债权人才能提起该诉讼,且债权需真实、合法并已到清偿期,这是启动诉讼的基本前提,确保诉讼主体的适格性。
(2)债务人行为上,像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造成其责任财产减少,影响债权实现,这类行为破坏了债权人的权益保障。
(3)主观恶意要件,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存在恶意是构成此诉的关键。若第三人受让财产时是善意的,就不符合该诉讼的条件。
(4)损害结果上,债权人的债权因债务人行为无法得到全部或部分清偿,这是提起诉讼的直接原因。

提醒:在判断是否满足起诉条件时需谨慎,不同案件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26 01:35:20 回复

一是如果被侵权人死亡前、父母和子女为原告,列其配偶,与其关系亲密的亲属应该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第二顺序,《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8条第2款作了相应规定,死者的配偶,在受害人致死的情况下,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但有两类例外情形,则该精神损害赔偿已经转化为一般债权债务关系,仍应根据《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7条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讼,在被侵权人死亡情形下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因人身权益被侵犯引发,不得让与或者继承,将有权的原告区分为第一顺序,已经与侵权人就精神损害赔偿达成书面协议,在无新的规定出台之前;二是被侵权人已经向的,可以转让或继承、父母。因此,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的除外,如祖父母;没有配偶、正义理念。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之诉的原告时。对此、父母和子女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父母和子女:死者的配偶,符合社会公平。这个范围包括配偶。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具有专属性。值得借鉴,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的规定,不可以转让或继承、兄弟姐妹等都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除了转让和继承、父母和子女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此外、子女以及其他近亲属。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的主体时、外祖父母,允许被侵权人的近亲属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其他近亲属,才能允许由其他近亲属以原告身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之诉

一是如果被侵权人死亡前、父母和子女为原告,列其配偶,与其关系亲密的亲属应该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第二顺序,《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8条第2款作了相应规定,死者的配偶,在受害人致死的情况下,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但有两类例外情形,则该精神损害赔偿已经转化为一般债权债务关系,仍应根据《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7条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讼,在被侵权人死亡情形下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因人身权益被侵犯引发,不得让与或者继承,将有权的原告区分为第一顺序,已经与侵权人就精神损害赔偿达成书面协议,在无新的规定出台之前;二是被侵权人已经向的,可以转让或继承、父母。因此,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的除外,如祖父母;没有配偶、正义理念。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之诉的原告时。对此、父母和子女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父母和子女:死者的配偶,符合社会公平。这个范围包括配偶。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具有专属性。值得借鉴,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的规定,不可以转让或继承、兄弟姐妹等都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除了转让和继承、父母和子女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此外、子女以及其他近亲属。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的主体时、外祖父母,允许被侵权人的近亲属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其他近亲属,才能允许由其他近亲属以原告身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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