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款事项发生之后,
借款人消失无踪并不必然构成
犯罪活动中常见的
欺诈行为。
所谓诈骗行为,是指
行为人为实现将他人的财产据为己有的非法企图,利用
虚假信息或者故意掩盖真实情况的手法,获取了
数额较大的公共或
私人财产的
违法行为。
若
债务人在最初的借贷过程中便怀揣着不予偿还的不良意图,并通过制造
虚假事实、掩盖真相的手段成功获得借款,那么这种行为便有可能被认定为
欺诈。
然而,如果仅仅是由于客观上的种种因素致使借款
人无力偿还债务,或者无法与外界保持联系,那么这一现象一般被认定为民事争议范畴。
在此情况下,您首先可以尝试通过询问其亲属、朋友以及工作伙伴等途径,努力寻找借款人的下落。
倘若依然无法得知其行踪,那么您可以着手准备有关借款事宜的
证据材料,例如借据、电子转账记录等等,然后前往法院提起相应的
民事诉讼。
法院在接收到您的
诉讼请求后,将会采取公开宣告等形式通知被告方
当事人,若对方未能出面应诉,法院亦能依法作出缺席审判的决定。
待裁判结果正式生效之后,您有权
申请强制执行被告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