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侵权责任问题的处理过程中,通常作为免责理由的事项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不可抗力原因、受害者自身故意、第三方过失、合法的自卫及其他紧急状态下的特殊
避险措施等等。
而不应当被视作合理的免责情形的则是,当
行为人为故意且
侵权行为已成事实之后,提出的不负任何实质意义的辩解,如仅以无知或经济困境等理由进行辩解。
此外,也不应将那些主观臆测的、缺乏充分法律根据的所谓"理由"认定为合理的免责因素。
比如自己任意构建的“特殊状况”部分,但这并不足以吻合法律所设定的明确免责条件。
所以说,对于任何涉及侵权责任的处理,能够成为免责因素的,都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标准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