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关于
经济纠纷类案件的
起诉所需缴纳的相关费用,即'
诉讼费',将先行由原告预先支付。
至于实际责任的承担者,则需依据案件审理后的判决结果予以明确。
若原告在本案中取得
胜诉,那么依照法律规定,被告方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诉讼费。
而如果原告所赢得的事例部分涉及到诉讼费,那么原、被告双方则应按照一定比例共同承担这笔费用。
然而,若原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
败诉,那么其自身便需要承担所有诉讼费。
尽管如此,在某些例外状况下,
当事人双方仍有权通过
签订合同的形式预先商议并设立诉讼费支付方式。
另外,若该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诉讼费的负担问题将由原、被告双方共同磋商解决,倘若未能达成共识,则交由法庭做出最终裁决。
归根结底,诉讼费最终承担者的身份,仍需依据法庭作出的判决或裁定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