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种情境之下,倘若
当事人曾连续提起三次
诉讼且配偶仍旧坚定
拒绝离婚,那么审判机构将会全面地考虑各种复杂因素之后再对是否批准
离婚做出决定。
决定性的因素往往在于当事人能够提供充足有力的
证据,证明双方的婚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例如涉及到
重婚罪行、
家庭暴力行为、赌博恶习等等不良习惯始终得不到改正,或者由于感情不合而导致
分居时间长达两年以上等情况。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持续搜集并整理相关证据,例如
报警记录、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社区
居委会的调解记录以及分居期间的
租赁合同等。
同时,务必向法庭明确陈述婚姻无法继续维持的具体原因及当前状况。
即使没有法律规定的离婚情形,您仍然可以尝试与配偶进行深度交流,了解他们坚持不肯离婚的真正原因,看看是否有可能通过协商达成共识。
然而请切记,婚姻关系的解除必须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首要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