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财产分配规定是怎样的
执行财产分配规定主要遵循以下要点:
首先,参与分配需满足一定条件。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财产执行终结前,其他已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或对执行标的物享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申请参与分配。
其次,分配顺序有明确规定。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有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
最后,程序方面,法院会制作财产分配方案并送达各债权人和被执行人。若对分配方案有异议,债权人或被执行人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异议引发的争议可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
二、执行财产分配有先后顺序吗
执行财产分配存在先后顺序。首先,执行费用会优先扣除,以保障执行程序顺利进行。
若有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担保物权人对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其债权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
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但在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有多个普通债权人参与分配的情况下,各债权人按照其债权比例受偿。若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可进入破产程序,按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分配,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优先,然后依次是职工债权、社保税费、普通债权。
三、执行财产分配有法定顺序吗
执行财产分配有法定顺序。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且各债权人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当了解执行财产分配规定是怎样的之后,我们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分配过程中若有优先受偿权该如何处理,像有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在财产分配时会优先于普通债权人获得清偿。另外,财产分配后的剩余债务问题也不容忽视,若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剩余债务在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时,债权人仍可继续申请执行。如果您对执行财产分配的优先顺序、剩余债务处理等方面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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