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未成年人造成他人
人身伤害并达到二级残疾的事例中,未成年人的
法定监护人须对受害者承担相应的
民事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主要涵盖了为受害者进行治疗与康复所必需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以及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另外,若因受伤导致
当事人无法正常工作,由此遭受的
经济损失也属于赔偿范畴之列。
对于构成残疾的受害者,还需额外支付辅助器具费及
残疾赔偿金。
关于残疾赔偿金,它是基于
受害人人身损害程度或者
伤残等级,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从定残之日起开始计算,最长可达二十年。
然而,对于年满六十周岁的受害人来说,其残疾赔偿金将随着年龄增长逐年递减;而超过七十五周岁的受害人则仅需赔偿五年。
至于具体的
赔偿金额,需要依据实际情况和充足的
证据加以核定,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或者由法院依法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