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收法律制度体系之中,税收
强制执行措施通常囊括了
滞纳金的设定与收取。
具体而言,这是税务行政管理部门为了
保证所有应缴纳的税收款得到足额支付所采取的一项必要强制手段。
滞纳金即是纳税人未能依照法律
法规的明确要求,在既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纳纳税款的行为所产生的一种额外费用,它通过每日按比例增加的方式来敦促纳税人尽快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
在我们的税收制度之下,主导性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涵盖了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首先,我们会向该纳税人的储蓄账户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出正式书面通知,指示他们从相应账户中的资金中扣除应当支付的税款;
其次,倘若纳税人未能全额交纳足额的税款,下一步可能要采取扣押、查封等强制手段,甚至允许进行依法处置或者变卖等方式,以此尽可能获得相应的资产,以便用来弥补纳税人欠缴的税款;
最后,利用这些收益来代替所欠缴的税款。
值得注意的是,滞纳金作为一种对于
逾期纳税行为的严厉惩罚,同样被归入了税收
强制执行的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