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事故认定书不一定要双方都到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警部门会根据事故现场的勘验、检查、调查情况,以及相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这个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证据。简单来说,交警主要依靠现场勘查、调查和鉴定来认定事故责任、制作认定书。
实际操作时,就算有一方当事人没到场,只要交警完成了事故现场的勘查和调查,掌握了足够证据,就能依法作出事故认定。当然,要是双方都到场,当事人可以对事故情况进行陈述和申辩,也能帮助交警更全面、准确地了解事故经过和原因。
要是有一方拒绝到场配合,这并不影响交警正常进行事故认定工作。要是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能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那天起三天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