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公司如
逾期未能参与
清算组织的组建便属于
违法行为。
按照相关法令规定,公司自其解散原因呈现之日起15日内需自主组建清算小组,并启动
清算程序。
若此期限内未能完成清算小组的组建及清算工作,则
债权人有权向人
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法院指定特定人士组成清算小组来执行清算任务。
在此种情形之下,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指定适当的清算小组成员。
对那些逾期仍未加入清算小组的公司而言,他们或许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例如因为延迟清算给债权人带来了
经济损失,那么就有必要对这些损失承担
赔偿责任。
此外,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还有可能面临
行政处罚。
总的来说,公司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时、按要求参加清算小组,履行清算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