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在
立案之后,依据特定的条件,确实有可能对原先所立之案件进行撤销处理。
一般来说,假如经查证确无
犯罪事实存在,或者
犯罪行为情节极其轻微且社会危害性较小,以至于无法被认定为
犯罪,亦或是存在着其他依法不应追究
刑事责任的情况,那么公安机关便会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例如,若经调查证实
报案内容完全属于诬告陷害,或者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
追诉时效期限等等。
然而,撤销案件并非是一项随意的决定,而是需要经过严谨的审查与审批流程。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这是由检察机关行使
立案监督权而已经立案的案件,公安机关在决定撤销案件之时理应及时告知检察机关。
不论如何,立案之后的撤销都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与条件来执行,以此确保法律公正严明的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