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法律条例之规定,针对普通
民商事纷争案件而言,
诉讼时效通常设定为三年。
具体来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刻应自您明晰且有理因得知自身权益已然遭受侵害,及负有法定义务者具体身份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此基础上,假使在三年时间内,均未能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则对方
当事人有可能以已逾诉讼时效为理由作为抗辩的依据。
然而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在某些特殊情境下,诉讼时效或许会出现中止或中断的现象。
例如,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由于出现了诸如
不可抗力等极端情况使得无法行使请求权,此时诉讼时效将自动中止;又如,如果有权利人向负有义务者提出了履行要求并得到其认可,还有义务者本人主动表示愿意遵守义务,这些无疑都将导致诉讼时效发生中断,并且从中断、有关程序结束之时起到重新计算。
作为通用提示,如若您身陷
债务纠纷之中,建议您尽早主张您的合法权益,以免过于时日而导致诉讼时效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