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国已设立
协议离婚中的冷静期制度进行约束。
自
婚姻登记机关接收到
离婚登记请求之日算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若其中任一一方对
离婚持有异议者,可向婚姻
登记机关撤销其离婚登记申请。
依据前述条款所规定的时限过后以及再次临近到期日之前的三十天,夫妻双方有责任自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
离婚证书;若未履行此义务,将被视为主动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然而,倘若选择
诉讼方式
解除婚姻关系,例如出现
家庭暴力、
重婚等法定离婚情节,法院经审理认为具备离婚条件而作出相应判决的话,则无需经过冷静期阶段。
制定冷静期的主要意图在于缓解冲动型
离婚问题,并维护
婚姻家庭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