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领取法院发出的
传票并非明智之举。
传票作为法院传达要求
当事人出席庭审的正式法定文书,具有毋庸置疑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旦法院将传票
递交至当事人手中,拒收操作并不能有效地阻碍
诉讼进程的推进。
相反地,这有可能使您丧失自我辩护以及发表陈述意见的宝贵权利,从而给您带来不利的诉讼结果。
我们强烈建议您面对这种情况时保持冷静,尊重法律程序,从速签收并认真阅读传票内容,同时尽快整理并准备必要的
证据资料,务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交书面
答辩状,详尽阐述个人对案件的观点以及相关理由。
此外,您还可以考虑寻求与银行进行和解磋商的途径,以期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如果您对于
法律诉讼程序较为陌生,我们也建议您优先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正当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