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国而言,司法经验表明,计算
抚养费用的基数通常并不包含
住房公积金部分。
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抚养费会根据子女的实质需求、父母双亲现有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现实中的生活水准这三个维度进行综合考量与评估。
而父母的经济承受力,则主要依据他们的稳定收入来源,例如
工资、奖金等。
然而,在实践操作中,针对某些经济状况较为复杂的事例,法院可能会全面考虑父母的所有收入状况,其中也包括可能存在的投资收益等因素。
然而,由于住房公积金具备特殊的使用目的及管理规定,因此它并未被视为直接计算抚养费的基数。
但是,若有一方能够提供充分
证据证明其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已用于日常生活开支,并且对
抚养未成年子女产生了实质性影响,那么在法院作出裁决时,可能会酌情将此纳入考虑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