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山林
征地赔偿款项的分配问题,通常会依照如下几个原则进行操作:首先,补偿款中的
土地补偿费用于全部归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至于
安置补助费用方面,这类钱财将依据需要安置的人员数量以及具体情况来进行分配,并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来掌控和运用这些资金。
至于地上附着物,这项补偿费用将会给予地上附着物的所有者。
而青苗补偿费用,也将全额支付给青苗的所有者。
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经依法制定出了相应的分配方案,那么就应该严格按照这个方案来执行。
然而,在制定这个方案时,必须遵循民主程序,充分保障每一位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在整个分配过程中,我们要
保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以防止少数人恶意侵占或者挪用这些补偿款。
若在分配环节出现了任何争议性的问题,可以先尝试借助协商的方式去解决,若协商无果,再考虑向当地的人民政府申请协调,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