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在第三次提
起诉讼时,欲判断是否能够达到
离婚的目的,需要综合诸多因素进行分析。
法院作出裁
判离婚的决定的核心要素是配偶之间的情感联系是否已经彻底丧失并不可能
恢复原状。
如果在此之前的两次起诉之后,情况并未发生显著改变,仍然无法提供充足的
证据以证明这种破裂的情况,那么法院可能并不支持离婚。
不过,倘若在第三轮起诉期间,出现了诸如长期
分居、某一方具有严重不当行为(比如
重婚、
家庭暴力等)、或者双方关系持续萎靡并且看不到任何好转的倾向等情况,这些都可以成为强而有力地证明情感破裂的证据,那么法院批准离婚的可能性将会相应提高。
然而,具体的裁决时间确实难以合理预测,一般来说,从
立案至结束
简易程序需耗时三个月,而普通程序则要六个月甚至更久。
但是对于复杂的事例而言,这一过程可能会有所延长。
总的来说,取得良好结果的关键在于掌握充足的证据以及对具体案情的深入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