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经济犯罪侦查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所需的
证据资料往往不仅仅由单一的机构或个人提供。
具体而言,负责此项工作的公安机关(亦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会借助多种多样的侦查措施来搜集并获取相关的证据,诸如调查访问、现场勘验以及科技侦查等等。
除此以外,受到伤害的受害者或者发现
犯罪行为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人员也应当积极地提供他们所掌握的、能够直接或间接地证明案件事实真相的证据材料。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
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也有可能主动提供有利于自身的证据。
然而,在整个证据收集的过程中,我们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以确保所有证据都具备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关联性的特质。
对于那些来源不合法的证据,我们将会坚决予以排除。
总的来说,证据的提供是一个需要各方共同参与、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的严密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