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补偿数额不固定,要依据多方面因素确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补偿主要有这几类: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一般由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遵循的原则是,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各地搬迁费数额不同。临时安置费是在没提供周转用房的情况下,补助被征收人自行过渡安置的费用。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要综合考虑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除法定补偿项目外,市、县级人民政府会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给被征收人补助和奖励。要是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征收部门要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还要和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建议被征收人在面对房屋征收时,详细了解当地的征收补偿政策,及时与征收部门沟通,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