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尽管
分居并不是
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必备条件,但是满足特定条件下的分居期限亦会被视作
离婚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在实际处理案件过程中,若因情感
纠纷而导致分居时间达到两年以上,经过法院多次尝试调解均未能成功,那么应该准许相关
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对“分居”这一概念的认定标准相当严谨,必须确认这种分居状态的确源于感情不合所引发,并且通常还需要提供相应的
证据加以证实,例如在外居住期间的
租赁合同、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具的证明文件等等。
即便分居期限尚未达到两年,只要存在其他足以导致夫妻感情出现裂痕的情况,例如
重婚行为、
家庭暴力事件、沉迷赌博活动等,同样可以向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请求。
倘若双方能够就离婚事宜达成共识,无论分居时间长短如何,皆可签署解除婚姻关系的协议,从而采用友好协商的方式实现法律意义上的离婚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