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程序尚未完成之前,单方面带着子女远离另一方,通常并不直接触发
违法行为。然而,这种做法可能对未来的
离婚诉讼以及对于
子女抚养权的裁定产生重大影响。从法律角度出发,倘若父母已经处于
分居阶段,且对于子女
抚养事宜未能达成明确共识,那么,任何一方未经允许便擅自携子离开,以及(或者)阻碍对方行使探望权,都有可能被视为对子女身心健康发展有害的行为。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法院将会全面衡量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环境、子女的个人意愿等多重因素,以确定最终的
抚养权归属。若其中一方擅自带走子女的行为严重干扰了孩子的日常生活及学业进程,亦或是破坏了另一方与孩子之间的亲情纽带,那么,法院在做出
抚养权裁决时,很可能会对此给予充分关注。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双方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子女抚养问题,以避免给孩子带来不必要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