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依靠转账记录,往往并无法独立充当诈骗案件的充足
证据。实际上,在法律实践操作过程当中,对于诈骗案件的判定,需要全面整合各种类型的证据,以此构成一条逻辑紧密且完整无暇的证据链。仅从转账记录来看,它只能够证实资金流动的方向,然而,其本身并不足以单独证明
诈骗犯存在着符合
犯罪构成要件所规定的故意与行为。因此,还需要结合双方在沟通过程中的各类记录、第三方
证人提供的证词、以及众多相关涉案人员的口供等等证据资料,以期进一步证明对方确实是出于
非法占有的意图,通过编造
虚假事实或掩盖真实情况的手法,从而获取他人财产。倘若仅有转账记录这一孤立的证据,却缺乏其他关键性的支撑性证据,那么很容易导致案件的事实部分模糊不明、证据素材不够充分,进而对整个
立案调查乃至其后的法庭
诉讼程序带来巨大的困扰与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