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抚养权纠纷调解协议之中,我们有必要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骚扰行为。此举旨在通过严谨的协议条款对
当事人双方的行为进行有效约束与规范。在此基础上,从法律层面审视,“骚扰”一词往往包含诸多不当行为,诸如频繁且无理的联络、紧追不舍的追踪、言语或行动上的威逼恐吓等等,这些均会严重干扰对方乃至子女的日常生活宁静。因此,如若本着充分保障协议实施力度的原则,将禁止性骚扰的条款落实到调解协议文本当中,则必须对“骚扰”的具体表现形式以及潜在引发的法律后果做出严谨的定义与阐述。一旦协议双方中的任一方存在与之相抵触的行为举止,另一方可根据这份经双方签字确认的调解协议依法向人
民法院提出
强制执行申请,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协议条款的表述务求具体、明确、具备可操作性,从而确保其
法律效力得以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