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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侵权纠纷管辖法院有哪些

关于人身损害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权问题,通常适用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被告注册地所在地区域的民法院进行司法裁判的原则。
其中,“侵权行为地”涵盖了侵权行为实施地及侵权后果发生地两个方面,例如,伤害行为发生的场所,或者损害结果产生的地点。
而“被告注册地”则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
若被告的常居地址与其注册地并不一致,则应由其常居地址所在地区域的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所谓“常居地址”,是指公民离开注册地后至提起诉讼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因病住院治疗的场所则不在其内。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选择合适的管辖法院需要全面考虑到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证据搜集的便捷程度等多重因素,以便于案件的顺利审理和执行。
最新修订: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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