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探望权的详细实施策略,包括是否能够将未成年子女接回家中居住数日,这一问题往往受到
离婚协议书或者司法裁判之规范和约束。
一般来说,倘若在同意书或是裁决文书中并没有明文禁止将孩子承接到自己的家庭居住,那么在保障儿童心身健康和日常生活、学习环境不受干扰的大前提之下,将孩子带来家中停留数日这一行为是颇为合理而且常规的做法。
然而,假定有另一半以可能对其子女的生活、教育产生负面影响为理由提出抵制,那么这很可能会引发相关争议。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此之前先行与另一半进行充分的商量和沟通,假如无法达成共识并且另一半试图阻止您合法行使探望权的话,您有权以此为依据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修改探望权的实施方案以及其操作时间。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所有行动都应当始终遵循保护
未成年人最大利益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