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仲裁专题 > 合同中指定仲裁机构了,还能选择别的吗

合同中指定仲裁机构了,还能选择别的吗

通常而言,在签署合同时,如已明确注明仲裁条款,则应当严格依照相关约定向指定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而不得任意挑选或变更其他仲裁机构进行处理。
仲裁协议具备独占性与拘束力,其效力是排他性的。
除了特定的情形之外(例如仲裁协议失效或是由各方共同商定并签署改变仲裁机构的书面协议),否则均需遵守这一基本原则。
导致仲裁协议失效的常见原因如下:约定的仲裁事宜超越了法律所允许的范畴;任何未满成年或行为受到制约的人签署的仲裁协议;以及任何一方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迫另一方签订仲裁协议等等。
总的来说,除非有特别的情况出现,否则我们都应该尊重并遵守合同中所约定的仲裁机构。
最新修订:2024-09-2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