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针对产品包装外观创新的
专利,主要由以下两大
类别组成:1.
外观设计专利:此乃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是将它们融为一体,以及与形状、图案相结合的色彩组合所呈现出的具有审美价值且适宜工业化生产的新型设计元素的全方位保护。
2. 立体
商标:这种商标形式是通过立体标志、商品整体外貌或是商品实体包装物品等展现出来的三维图形标识。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无论您选择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抑或是立体商标,均需严格遵循新颖性、创造性及实用性等法律规定的条件。
其中,新颖性即指该设计元素并不属于已有的设计范畴;而创造性则要求在已有设计基础之上实现显著性的差异化;至于实用性,则是指能够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得到实际运用。
在提交申请之时,请务必准备详尽的设计图纸、说明书等相关资料,以便确保整个申请流程的顺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