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
肇事罪的
立案标准,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以及其他相关的司法解释予以明确。
在苏州市相城区这一地区,同样遵守着国家统一的法律
法规。
通常情况下,以下几种情形将会被视为符合
立案条件:1. 在交通事故中导致一
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且肇事者对事故负有全部或
主要责任。
2. 在交通事故中导致三人以上死亡,且肇事者对事故负有同等责任。
3. 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了
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的直接损失,且肇事者对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但其无力承担的
赔偿金额达到了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
4.
交通肇事行为导致一人以上重伤,且肇事者对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同时具备以下任一种情形:
酒后驾车、吸食毒品后
驾驶机动车;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明知
机动车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机件失灵仍驾驶;明知机动车
无牌照或已报废仍驾驶;
严重超载驾驶;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每一起具体事例的认定,都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和
证据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