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欲取得预售合同,须遵循诸多法定程序与门槛。
至关重要的是,开发商需全额交付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赢得
产权证书;同时,手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以示合规;另外,按预定的预售商品数量计算,开发商需
保证用于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该项目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含本数)或更高;并且,必须明确规定房屋的建造流程以及预期的完工和交货日期。
除此之外,房地产开发商还需要向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房产管理部门
递交预售申请,申请获批之前必须取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
唯有通过上述繁琐且严谨的程序之后,开发商方能依法签订并获得预售合同。
倘若开发商未能遵守上述规定,擅自进行预售活动,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