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律师只需与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单方会面。
然而,尤其在一些显著特殊类型的事例或在特定监管场所的特定需求规定下,有可能授权两个律师同时参与会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条款规定,律师可凭借其执业证书、所属律师事务所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委托协议,甚至是来自法律援助机构的公函,来获得
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
人的权利。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律师在享受这一权利的过程中,务必必须遵守监管场所的管理规定以及相关法律程序,严禁向被会见者传递任何
违禁物品或信息,以确保整个会见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